《迷失》里,迷失的对象有多层,既是回寻而未得的记忆迷失,又是多年前在虚构世界和现实生活中二选一的迷失,还是一个女性在面对这些选择时的身份迷失和自我谴责。当从主人公笔下挣脱而出的虚构人物,跟随她一起返家,所有的记忆光怪陆离的时候,以非虚构见长的梁鸿,唤醒了虚构的深沉力道。长篇小说《四象》里,梁鸿的讲述方式为之一变,这变化延续到了短篇小说《迷失》之中,那就是:以荒诞写现实,以虚构抵达真切,以选择的迷失寻得精神的确证。
梁鸿谈《迷失》
之前写了对于一个梦的小短篇。在给朋友看时,朋友第一反应说这是一个对于女性主体精神和人性的什么,我的第一反应是我是在写一种普遍的被困状态啊,被词语和所谓的精神世界所困,并非是为了表达女性种种。我想,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歧义,索性把主人公改为男性。在改的过程中,觉得很不对头:我为什么会这样想?我为什么会认为读者在读到是女主人公时就会自然把作品&濒诲辩耻辞;窄化&谤诲辩耻辞;,而如果是男性则会很容易&濒诲辩耻辞;普遍化&谤诲辩耻辞;?在我们的语言和思维内部,有这样大的差别吗?另外,我究竟在删掉哪些东西,删掉的又意味着什么?反过来,朋友看得其实还挺准的,我为什么会写这样一个梦?难道不正是在某个时刻,内心被深深牵制(女性的种种身份)而感到无法达到自由的状态?同时,也有某种古老的惶恐和焦虑。譬如;作为女性,当你为了某种自由,抛弃家和孩子,一定会天然被谴责,这种谴责会大于你对她本质精神的肯定,而作为男性,如果做了同样的事情,我们在谴责他的同时,会觉得,他是为了自由,是某种抗争精神的昭示,最终,我们的情感以肯定他为主。
实际上,也确实如此,当你以女性为主人公写作时,你的主题很难被普遍化,而以男性为主人公,则相对容易些。男性更容易是&濒诲辩耻辞;人&谤诲辩耻辞;,而女性则更容易是&濒诲辩耻辞;女性&谤诲辩耻辞;。这既是一种现实的文化状况,也是文明的基本形态。
我也很感兴趣,如果有两个不同的读者,在读到以&濒诲辩耻辞;他&谤诲辩耻辞;和以&濒诲辩耻辞;她&谤诲辩耻辞;为主人公的同一篇小说时,会产生如何不一样的思绪?
评论家徐兆正评《迷失》
这无疑是一个梦。梦醒的人试图叙述她自己的梦,记忆犹新的梦,在梦还没有完全被遗忘以前。做梦的人似乎是一个作家,女性,她逃离家乡,逃离了丈夫与自己的孩子,也逃离了赋予自己身份的乡土。她在异乡写作,截断回忆,讲述完全不同的人和事,譬如&濒诲辩耻辞;那个靠在枣树上的女人&谤诲辩耻辞;,她为自己的造物主身份感到自豪,而这些与自身绝无相同之处的形象也在塑造或掩盖她原本的身份。梦境的意义在于,唯独是在梦境里,她才意识到与故乡的联系尚未断绝,而由她创造出来的人物只是一个反讽的的存在。梦境令现实摇摇欲坠。
这当然也是一个寓言。现实主义的写作律令之一即在于排除任何非逻辑的叙事。寓言则不然。寓言是场景式的,它由一个又一个看似没什么必然联系的片段构成。前者的意义由叙事的连贯性给予,它几乎没有为阐释留下多少空间,后者则不同,它的意义完全有赖于读者的解读。那么,《迷失》这篇小说有什么意义呢?大概仍是以上所说,此乃一个锥心刻骨的梦。只不过,做梦的人已然无需在现实中重返故乡。困扰她的只是无缘由的梦中悔愧,是现代性的结论之一:意义的内爆。
评论家林培源评《迷失》
《迷失》的叙述就像精心架设的电影镜头,在过去与现在,虚构和真实之间巧妙推移,这使得小说读起来充满了梦魇、恍惚和亦真亦幻的“摇晃感”。这篇小说并无完整统一的情节,也没有清晰的叙事链条,它表面上在写一个离乡者归乡继而迷失在小镇、找不到回家之路,但实际上关切的却是一个作家与其笔下的虚构世界之间的伦理关系,这种伦理关系,被具象化为一段脆弱家庭关系(夫妻、母子、父子)。因此,小说中的 “她”这篇小说而言就显得极为重要——“她”既是叙述代言人,也是作家的分身,“她”承载了丰富的叙事声音,时而对“小镇”的记忆无比笃信,时而又被遗忘和疏离所击倒,这种叙事声音透着某种静谧和幽暗的气息,使读者一步步迷失在文字的雾霭中。无疑,《迷失》的文本意涵是多重的,这里有异乡人和故乡的缠结,有写作者对虚构的反思,也有虚构对现实的“倒戈”,更有“小镇”与城市、禁锢与自由之间的诘抗。将《迷失》理解为一个写作者与自己内心的对话,似无不可,它凿开并捣毁了横亘在写作者和写作的“意义”之间那堵高墙,继而向我们抛出了一个形而上的“天问”:假如写作意味着和读者以及笔下的世界订下一种靡菲斯特式的“契约”,那么——契约不存,自由焉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