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鼓励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推动北京的文艺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贡献,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美影视将开展 “第五届北京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德艺双馨奖” 评选表彰活动。此项活动每四年举办一次,每次评出的人数不超过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评选表彰“第五届北京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德艺双馨奖”活动,旨在引导和激励广大中青年文艺工作者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加强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建设,刻苦钻研业务,勇攀艺术高峰,不断提高文学艺术水平,努力成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品格高尚、艺术精湛的文艺家,切实肩负起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首都文艺事业的神圣使命。
二、参评条件
(一)参评人员要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首都先进文化建设,弘扬时代精神,服务大众,奉献社会。在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中进取有为,自觉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崇高声誉,在本行业和社会上树立起文艺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二)所创作的作品体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有机结合、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反响、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重要奖项。
(三)参评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1955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原则上是市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的会员(含在京中央单位、大专院校、驻京部队)。
(四)已获得 “北京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德艺双馨奖”称号的不再参加评选。
叁、评选办法
评选分为三个阶段:
(一)推荐阶段:刊发评选活动公告后,由市文联所属各文艺家协会会员所在单位、各文艺家协会主席团和各区县文联推荐参评人员。
(二)初评阶段:成立初评委员会,对被推荐的参评人员进行初评。
(三)终评阶段:初评结束后,召开组委会会议,由组委会决定终评委员会的评委人选。终评委员负责审阅初评入围人选材料,最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终评人选名单。
四、表彰奖励
获“第五届北京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德艺双馨奖”的同志将由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文联共同签发表彰决定并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获奖人员事迹及作品将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前门西大街95号 北京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德艺双馨奖组委会办公室
邮 编:100031
联系人:王瑞璞 66047912
白 林 66036143
唐 伟 66036143
刘 竞 66073307
六、天美影视各文艺家协会联系电话
北京作家协会:66078669
北京戏剧家协会:66061369
北京美术家协会:66035942
北京书法家协会:66415600
北京摄影家协会:66035906
北京民间文艺家协会:66079323
北京音乐家协会:66014741
北京舞蹈家协会:66055725
北京曲艺家协会:66036824
北京杂技家协会:66034002
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65158599
北京电影艺术家协会:66056410
七、截止时间
推荐材料请于2010年8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文艺家协会。过后不再参评。
北京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德艺双馨奖组织委会
二O一O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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