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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产蝉辫;对于申报2016年北京杂技(魔术)新创作品扶持项目的公告

摆关闭本页闭 来源:北京杂技家协会      发布时间:2016-06-17

  一、申报对象:

  我会团体会员(以小型体制内院团和民营艺术团体为主)和体制外个体从业者。主要用于资助小型的杂技(魔术)节目和小剧场杂技(魔术)剧,倾向于传统艺术的保护与传承,致力于扶持小成本的精品创新创作。

  二、申报作品要求:

  1、着眼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应时代主旋律,为人民喜闻乐见;追求真、善、美,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舞台艺术作品创作,包括杂技、魔术等节目和剧作。

  2、项目在申报前已经完成项目策划、剧本创作或节目编排等前期工作,在获得资助后,能够按照评委给予指导的意见进行重大修改、完善、提高,并且能够在资助当年内公演5场以上,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

  叁、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单位、机构或个人。

  2、主要以体制内小型院团、体制外民营机构、体制外个体从业者为主。原则上其他类别不予申报。

  3、申报主体对作品依法享有完整的着作权,并且不侵犯任何第叁方的着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4、由多家机构共同合成的作品,应由一家机构申报,并且由合作方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

  5、已获得扶持资助的作品,经专家评议后,认为没有重大创新,不再进行扶持。

  四、扶持额度:

  择优选择两部作品(杂技、魔术节目或小剧场杂技、魔术剧)为资助对象,原则上扶持一部杂技类作品(包括口技、滑稽等)、一部魔术类作品。

  节目主创5人以下为2万元,5人(含5人)以上为3万元;小剧场杂技(魔术剧)为3万元。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于2016年6月20日到7月10日,填写申报表格(见附表),并于7月10日前向北京杂技家协会上报申报材料(以邮戳截止日为准)。

  2、7月10日至7月31日,北京杂技家协会将组织专家对报送节目和剧作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扶持作品。

  3、评审结果将于2016年8月1日至10日,由天美影视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发布后签署扶持协议,拨付相关款项。

  六、监督验收:

  1、扶持项目于立项年底结项,如确需延期完成,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北京杂技家协会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最多可延3个月。

  2、北京杂技家协会组织专家对扶持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申报主体应该予以配合。

  七、申报主体有以下情形的,北京杂技家协会有权对该项目进行重新审核,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扶持资金、撤销对该项目的扶持以及叁年内暂停申报主体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资格等相应措施:

  1、申报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叁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项目实施内容、结项成果与申报时的约定存在重大差异;

  3、申报主体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挪用扶持资金等情形;

  4、申报主体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八、其他

  1、北京杂技家协会对申报主体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叁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2、北京杂技家协会对本管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3、申报相关事项经天美影视党组会通过后正式实施。


  附表:杂技(魔术)新创作品扶持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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