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12月1、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95号天美影视办公楼人事部722房间
叁、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携带本人页及首页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如职位要求有职称要求,需提供职称证书;
5.如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需提供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或机关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
6.如职位要求有作品发表,需提供相应材料;
7.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若证件7提供确实有困难的,可在确定为考察人选时提供,若无法提供或提供证件信息与报名表填报不符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010)66230130
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市文联人事部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