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请于2018年7月13日至7月23日,登录&濒诲辩耻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谤诲辩耻辞;首页,在&濒诲辩耻辞;办事服务&谤诲辩耻辞;一项中,点击&濒诲辩耻辞;职称评审申报&谤诲辩耻辞;,进入&濒诲辩耻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户定制服务中心&谤诲辩耻辞;,注册、登录,按提示要求填写内容,提交信息,等待初审。初审合格后打印申报表。
二、现场审核:
请于2018年8月14日至8月16日,按照《北京市申报文学创作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要求》准备好材料,到天美影视进行现场审核,并领取评审通知。现场审核时,请准备所申报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只收取复印件。
现场审核时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天美影视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95号719房间(和平门路口西北角)
咨询电话:66230129
北京市文学创作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文学创作四级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文学创作5年(含)以上,有较高创作成就,其作品在国内或国外产生重大影响。
(二)从事网络文学创作者,在国内主要文学网站签约并发表完结作品达100万字以上,在类型小说创作中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北京市申报文学创作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要求
1、《北京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所在单位分别在表中&濒诲辩耻辞;九、工作单位审核意见&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十、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审核意见&谤诲辩耻辞;处审核盖章(其中档案存放在中介机构的,先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再由存放档案部门审核盖章),并需加盖骑缝章。
2、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4、照片:除《申报表》上粘贴的照片外,再多交一张二寸彩色照片(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5、其它业绩材料:《北京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中所填写的公开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原件及1份复印件,其它公开发表的论文、论着、获奖证书等原件及1份复印件。
6、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经现场资格审核后当场退还,只收取证明材料复印件,且评审后不再退还本人。